有一位網友在討論雞排妹的留言串中說,他覺得被雞排妹的不雅照(?)性騷擾。所謂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前提是要有一個「行為」存在,也就是要先有一個騷擾行為人對性騷擾被害人的行為,才可能構成性騷擾。所以,如果明明雞排妹沒有對某甲有特定行為,某甲卻認為自己被性騷擾了,那不叫性騷擾,叫做「性幻想」。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跟性別無關,只要不尊重他人,男對女、男對男、女對女或是女對男都可能發生。包括輕易指責她人的照片是不雅照,其實也是一種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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