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數安樂死在零撲殺的今日,大家應該很難相信在23年前,農委會和環保署曾經計畫在5年內(1998到2002年)撲殺130萬隻流浪狗。當年口蹄疫發生後,曾流傳一個未經公開證實的消息:口蹄疫並非政府當時最怕的疫情,讓他們真正惶惶終日的是跟著口蹄疫病毒一起進來的狂犬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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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被撲殺的130萬隻流浪狗
為了避狂犬病毒擴散開來,當時政府做了二個重大決策:
1️⃣一個是通過動保法,禁止民眾棄養以阻斷流浪狗上游源頭。
2️⃣另一個則是計畫5年內撲殺百分八十,大約130萬隻流浪狗。
拜狂犬病之賜,當年一直推不動的動保法成了農委會的重點法案在立法院主動推過關,也很慶幸狂犬病疫情當年沒有發生,加上動保人士拼死阻擋,所以全面屠殺流浪狗這個計畫沒有實施,不然台灣一下就會增加上百萬隻流浪狗的冤魂。但是當年的豬隻就沒有這麼幸運,共有385萬隻被撲殺了,很多當年執行撲殺任務的軍人到現在都還有創傷症候群。而這一切,都只是因為有些人因為貪念走私動物造成的。
避免口蹄疫事件的悲劇重演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我們國家的政策為何要採取殺無赦這樣嚴密的防疫政策,我們的「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要點」與「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第3點(四)為何要規定所有走私活體,除了無傳染疫病之虞的保育類動物外要全面撲殺,一點彈性都不給行政機關做裁量?不就是不想當年口蹄疫事件重演。這樣的政策可不可以改變,當然有機會改變,但必須整個防疫政策一起思考,改變才有意義。我支持要留活口不要全面安樂死的,但所有未經檢疫的走私動物活體該要怎麼面對必須做一個完整的全面性檢視,而非今天因為貓咪可愛就不安樂死貓咪,其他比較醜的動物就不管,繼續安樂死;至於因為政策改變要增加的經費,如果能遊說全國人民都願意把錢花在幫動物檢疫以保留這些動物一命這件事上面,當然就沒問題。
不安樂的困難處
❎走私的動物來源不明,有辦法全部做完整的檢疫嗎?這樣的花費,納稅人願意支付嗎?會排擠其他動物保護的經費嗎?國人願意將保護動物的有限經費花在檢疫「可愛動物」以外的動物以保住他們的一命嗎?
❎如果動物通過檢疫得以存活下來,這些動物要如何處理?拍賣當然不成,如此一來那些走私的人不就可以免費請政府幫忙檢疫後用承買的方式合法接手這些走私動物。既然如此,肯定要畫出一個區域繼續養這些動物到老死,基於動物保護的角度我當然樂見,但這政策有辦法得到大多數民意的贊同嗎?10年後如果動保觀念更進步了我不敢說,在現階段我是悲觀的。
❎真能確保現在的檢疫技術能檢疫出不明來源地區的動物身上所有疫病?如果是合法進口動物,我們知道來源,檢疫的成本是比較低的,因為我們知道那些動物可能有哪些疾病需要特別注意,但如果是不明來源的動物,我們連他可能帶著什麼傳染病在身上都不知道,真的有辦法檢驗出他身上所有的傳染病嗎?如果掛一漏萬,沒有驗出不明的感染病,倒楣的還是國內的動物。
上面第三點其實是我最在意的。我愛貓,粉專朋友眾所皆知,我也主張不應該全面安樂死,但這議題不應該淪為口號式的呼籲,而應該全面檢討法規政策,若有不足之處則改之(例如經科學化評估確認可以透過強化檢疫程序來避免帶入傳染病),若無其他更好的辦法,我們就只能接受現實。看是要冒著國內寵物可能被染病而面臨撲殺被丟棄的風險,還是忍痛將風險阻絕於邊境之外而安樂死這些被走私的動物,這是價值觀的選擇,沒有所謂對錯。
真正應該譴責的
我要譴責那些為了一己私慾走私藍貓的商人,是你們害死了這些貓。我要譴責所有阻止國內建立寵物登記制度的人,如果國內寵物登記制度完整建立並嚴厲執行,所有動物都要交代來源與檢疫證明,就少有人敢冒險買來源不明的寵物,就不會有這麼多寵物被走私進口,「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我知道我沒跟著譴責安樂死藍貓會被很多「動保人士」譴責,問題是,在法令還沒修正之前,我只能選擇優先保護國內的動物,不能讓他們冒23年前可能被全面撲殺同樣的風險。事情本來就不可能兩全其美,救不下這些藍貓雖然難過,但寧願積極地去解決那些造成這件慘劇,真正要負責的人和事。如果只會吶喊而不動手去改善現有政經環境,這件慘劇就會不斷發生。在這疫情當下有這麼多人願意為動物發聲,真的很讓我感動,但我永遠忘不了當年撲殺近400萬頭豬以及差點屠殺130萬隻流浪狗的血腥畫面與風聲鶴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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