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瑾愛媽20多年來只憑一人之力照顧數百隻流浪狗,幾乎散盡家產,歷盡艱辛卻仍不屈不撓,只為了讓狗狗可以有一個棲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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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60萬的遺產稅
大約2年前,李瑾愛媽受眾多愛心人士的幫忙,在一塊善心地主以低廉租金出租給她的農地,花了幾百萬更新李瑾與潮州跳傘場流浪狗園收容所的建物與設備,不幸的是,善心地主108年9月底過世了,他的繼承人在與地政士討論辦理繼承登記事宜時發現,這塊農地可能要繳將近60萬的遺產稅。地主兒子曾與李愛媽討論這60萬是否由李愛媽負擔,
協會協助爭取免徵遺產稅
經動保法研究協會及毛小孩德格之家協會找到潮州鎮民代表-林耀宗,與地主兒子即農地繼承人(新地主)們溝通之下,目前新地主們已表示願意考慮先以農地農用申請免徵遺產稅的方式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搭配農業發展條例第 38 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承受者,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之價值,免徵遺產稅,簡單來說,農地如果農用的,是不用繳遺產稅的。
可是,重點就在這個可是,設立流浪狗收容所之前並不被認為是作農業使用,換句話說,如果依以前規定這筆農地要繳遺產稅。幸好,在各方努力之下,農委會在108年12月31日通過了「申請非都市土地作動物保護相關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正式把收容所納入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可以合法使用項目之一,也就是說,現在收容所也可以在農地設立,成為合法農用,這要的話就有機會依農地農用免徵遺產稅。
克服最後的關卡,為愛留下標竿
但還有幾點要克服。
- 「申請非都市土地作動物保護相關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是在2019最後一天通過,才剛運作2個月,到底收容所算不算農用,還是要看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的實質認定。
- 善心地主於108年9月底過世,作業要點同年12月底才通過,農用免稅的時間點到底要如何認定,可否追溯,可能還要費一番工夫討論。現在只能請屏東縣長潘孟安基於公益,協助李瑾愛媽收容所這塊地可以免徵遺產稅。
李瑾愛媽這案子的重要性在於:成為先例後,相信可以讓有心蓋流浪狗收容所的團體更容易找到願意提供土地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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