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買住宅的客戶,被一家上市建設公司的預售屋廣告吸引,到預售中心現場參觀時,對銷售人員拿出的住宅格局圖頗滿意,參觀樣品屋也覺得室內裝潢格局不錯,於是分別下訂並與建商簽下預售屋買賣合約。不久之後卻發現,購買的那幾戶房子依建築使用分區的規定,全部都只能設置辦公室(商業區),無法當作住宅。
當時拿出的格局圖和參觀過的樣品屋都是參考用,須由購屋的人自行違法裝潢成住宅格局,面臨隨時會被檢舉拆除的危險,購屋者逼不得已只好發函給建商要求解約,希望能拿回已繳的百萬購屋款。這時,有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買的是住宅就很重要!
買預售屋的注意事項
逛預售屋銷售中心,如果心動了想要購屋,一定要做好下列幾件事來證明當初是想買住宅不是買其他用途建物(商場、工廠或 辦公室)來自保,以免一輩子的心血付諸流水:
✅ 一定要看建築執照。仔細看一下建築執照中標示的建物用途是否有住宅這一項。如果沒有,就不能當作「住宅」,但是有這一項也不一定就表示你買的這一戶可以當住宅,能當住宅的或許是同棟的不同戶甚至是同社區的其他棟建物。
✅若銷售人員跟你說可以當「住宅」,請他白紙黑字寫下來,或請他提供格局圖或廣告資料給你「保存」(很重要,不能只給妳看過之後又收回)。
✅看屋過程中所有廣告資料,包況網路上的以及現場拿到的都要留著。樣品屋有機會一定要拍照留存以備不時之需(但有些建商會有100個理由不讓參觀的人拍照)。
✅簽約時要求在合約中註明清楚可當住宅使用,若建商或代銷公司一再藉故拖延不肯清楚註明,就要小心其中有古怪。
✅如果財力允許,簽約前應該請律師幫忙看過預售屋買賣合約。預售屋興建過程中一發現問題也要馬上找律師諮詢,以免錯過補救的最佳時機。
祝大家購屋時都能順順利利買到好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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